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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义法院: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优先适用调解

2020-06-03 17:19:01 来源: 财经新闻网 作者:青鸾传媒

  

原标题:北京顺义法院: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优先适用调解 v4a财经新闻网

  预付费类的教育培训机构因无法复课导致经营困难,门店关闭、欠薪跑路、预付课程款无法退还等现象频出。今日(6月3日)上午,北京市顺义法院召开通报会称,该院2019年至今共受理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206件,将针对此类纠纷优先适用调解解决。v4a财经新闻网

  顺义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高蕾介绍,在206件纠纷中,判决结案96件,不超过半数,剩下以调解结案的达50件,撤诉案件60件。疫情期间,最常见的就是线上教学引发的纠纷。例如,一些语言类教育培训机构的老师当上了网络教学“主播”,一些儿童体能训练机构采用提前录制视频发送学员进行自主学习的教学方式。但有家长反映,线上课程品质不高,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费,而培训机构往往会拒绝退费请求。v4a财经新闻网

  高蕾表示,因上述情况家长诉至法院请求解除该类合同的,考虑到企业当下确实面临经营困境,加之教育培训合同履行期较长,法院一般会先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变更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减免价款等方式继续履行合同。v4a财经新闻网

  此外,个别教育机构会因资金链断裂等问题选择关闭部分门店以降低营业成本,导致学员出行、重新适应教学环境等成本增加,从而产生纠纷。在顺义法院通报的一起案例中,秦女士花了2万余元为孩子报名英语课,4节课后遭遇机构迁址,给孩子上学带来困难。为此她起诉要求退款。调解不成后,法院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判决解除培训协议,公司退还培训费1.7万元。v4a财经新闻网

  对此,顺义法院审判庭法官李晓丽表示,预付费消费风险较高,教育培训合同一般均具有消费周期长、金额大等特征,较长时间的合同履行期增加了合同内容变更的可能性。培训机构如未与学员协商即擅自变更上课地点等,对培训造成实质性影响,学员有权行使法定或约定的合同解除权,并要求培训机构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课程费用。而针对培训机构因经营不善卷款跑路、不予退费的情形,家长应保存好合同及付费凭证、上课记录等证据材料,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v4a财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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